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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无房产证但单位批准建房应该如何补偿?
自建房,无房产证但单位批准建房应该如何补偿? 我家房子因父母结婚单位当时无房分配(奶奶也住本单位,单位房,交少许月租,因房屋面积太小,无法居住那么多人),85年单位批准在单位内某块地上建房,当时市规划局也批准,就开了张纸条,因父母不懂也没办任何证件。86年建房,房子为砖瓦结构,一层楼。现在我家和奶奶家这边要拆除,奶奶因为是住单位房,得到补偿,但是我家自建房因为当地政府说无任何证件,现在当年单位批的纸条也不见了,单位也倒闭了,我现在去规划局找备案也找不到。现在政府定义我家自建房为附属房,按240元每平方补偿,且拆迁费过渡费只按一户补偿即只补偿我奶奶家这户,只要我家自建房不肯签字,我奶奶家这户无任何拆迁费补助,现在怎么办?我家已经住了30年,虽然无任何证件,但是周围邻居都知道这是单位批的地。请问应该如何得到赔偿??
2015-01-15 11:14 896210……(江西-赣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5-01-15 14:55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2)周转补偿费 (3)奖励性补偿费,不同的房屋性质会获得不同数额的补偿,如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拆迁中存在巨大利益的,建议主动采取措施积极争取,以获得更多的补偿。根据我们专业律师的代理经验,主动出击会获得更多补偿,甚至翻倍,详情可来电来访。
2 110网律师  2015-01-16 14:57
你好,咨询有关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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