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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案件
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王男、被告李某。婚前李某已得知王男患有轻微的精神病,仍与其结婚。婚后生有一子。王男婚后久治不愈,五年时间有一半时间是在医院治疗。于是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王男的父亲在死后留有16副古画王男与李某为远亲关系,婚前同居婚后李某与王男的父、母(潘某)同住问:  1.法院是否可以判决原被告离婚?  2.那16副古画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判决离婚,李某可以分得多少张古画?
2011-01-03 10:20 Rgs5234(广东-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1-03 12:23
你到底是原告还是被告?1,原告王男、被告李某。2,于是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如你是原告,法院只会根据你的诉讼请求来判决。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字画是王父的,应该不属于夫妻 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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