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配问题 武汉买了一栋房子,全部由我出资购买,购房合同和贷款是我和妻子两个人的名字,现在房子贷款仍在办理之中,购房合同还在房产局备案中,还没给到我。现在我和妻子感情不和要离婚,妻子同意将房子所有权全部归我,妻子同意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房子归我,但是现在的问题是,现在购房合同是我和妻子的名字,我担心离婚后,妻子不配和我去改名字,离婚后她不配合我去改名字,我还能去房产局修改名字吗?我现在该怎么做才能确保妻子到时候不反悔?或者说,我现在该怎么做,不需要妻子到时候配合,我就能修改房子的名字?
2015-01-12 01:41 f1huig……(湖北-武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5-01-12 07:34
需要妻子去,他不去的,需要起诉
2 武昌陈哲律师 2015-01-12 09:24
办理离婚登记后协议生效,对方不履行可以起诉配合过户
3 杨婷律师 2015-01-12 10:37
办理离婚登记后协议生效,对方不履行可以起诉配合过户
4 姚秀秀律师 2015-01-12 11:57
办理离婚登记后协议生效,对方不履行可以起诉配合过户。因为过户必须她到,现在最好是让你们之间的协议生效
5 110网律师 2015-01-12 12:58
您现在担心的妻子不配合过户的问题,律师建议,在离婚协议书上,可以约定附条件条款,例如约定归女方的财产在房屋过户后方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