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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后离婚房产分配问题
土地征用后离婚房产分配问题 女方和男方为二婚,男方户口迁至女方所在地,婚后女方造新房,乙未拿出一分钱并婚前隐瞒其有病,女方打算离婚。刚巧碰到土地征用,双方未离婚,按征用政策每人会有80个平方的回迁房拿,土地征用之后双方协议离婚。现政府分配房子说没有80个平方的房子,最小90平方的,要求女方签字卖给男方10个平方,女方不签字等于弃权,由政府分配。请问政府是否有这个权利,女方家要如何处理。
2014-11-20 09:52 qaz098……(浙江-杭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11-19 21:24
为什么要卖给男方呢?
2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4-11-20 05:26
女方可以起诉离婚,要求平分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1-20 09:57
这是可以要求分的
4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4-11-20 11:00
个人不是很理解当地这种政策
5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11-20 11:20
你好,政府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女方有权利获得自己的份额,详情可来电来访。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1-20 09:59
你好,建议你协商解决对你有利
贾柱律师团队竭诚为您服务,以上回复敬请采纳
7 孙新律师  2014-11-20 10:03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委托律师处理。
8 汪艳英律师  2014-11-20 11:46
当时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是以家庭为单位与拆迁部门签订的。就拆迁部门而言,只需要按照协议约定的安置面积和数量交付房屋,至于各安置对象之间如何分配房屋与拆迁部门无关,无权干涉协议中的各安置对象如何分配房屋。理同,就安置对象而言,只要拆迁部门如可以交付协议约定的安置面积和数量的房屋,就不能要求拆迁部门必须提供面积为80方的房屋,房屋交付后,各安置对象之间如何分配,由自己协商解决。因此,建议你与前夫先协商好如何处理这多余的10平方米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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