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定劳动合同被辞退引发的劳动争议 甲公司承包某集团的一业务,乙方(个人)自2008年9月份至今在甲公司工作已有27个月,乙方于2010年9月份被甲方强制解除开除。现在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什么标准做一个赔偿?除了应给的工资 押金 保险金外还能申请什么赔偿?急!!!!谢谢
2011-01-02 10:56 mJO1761(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1-02 10:58
讲的太过笼统,是否能够得到赔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2 110网律师 2011-01-02 13:27
内容不够详细。希望你能携有关资料来所面谈。
3 李军律师 2011-01-02 19:45
违法解除的话,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4 110网律师 2011-01-03 21:04
可以主张五个月的经济赔偿金,或者主张恢复原劳动关系,还可以主张带薪年休假补偿金,如有需要,可以进一步沟通。
5 110网律师 2011-01-04 10:11
1、你还可以要求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即3个月的工资;
2、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涉及时效问题,具体与律师面谈。
2、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涉及时效问题,具体与律师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