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我已同意并签字,公司是否必须向我支付经济补偿? 我是2015.1.1日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入职时和公司签订的合同是2016年12月到期,是公司主动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已经在离职证明等文件上签字,离职手续已经办妥。但是公司在我离职的时候没有和我说过任何关于赔偿金的问题,我想问在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的情况下,赔偿金还能拿到吗?根据劳动法,公司是否必须支付我赔偿金呢?而且入职的时候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没有关于赔偿金的条款。
2015-01-08 09:07 72661(山东)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