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此事何处违约? 甲、乙约定由乙在丙所有的某外墙上进行宣传广告制作,因甲没有与丙事前达成相关事宜,致使乙在制作外墙广告时遭丙干扰受伤。此事甲对乙是否构成违约?违反什么规定(注意)?
2008-07-29 15:24 glmfly(江西-吉安)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年07月31日 10时46分
违反合同法中规定的附随义务(定作、指示方面的过失).合同法第六十条,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条有相关规定.
2 110网律师 2008-07-29 15:37
1、违约指的是违反合同约定,合同法遵循意思自治原则,违约和违反规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2、甲构成违约,违反了甲乙之间的合同。
2、甲构成违约,违反了甲乙之间的合同。
3 王兴华律师 2008-07-29 18:20
甲的行为构成违约,其没有尽到合同应有的义务。
4 110网律师 2008-07-29 21:19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乙方事前是否知道外墙的所有人,甲是否作过什么承诺。
5 孙新律师 2008-07-29 22:26
违约属于违反的是双方的约定.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08-07-30 10:30
如果合同约定与丙协商用其墙面作甲的宣传广告工作是甲的合同义务,甲方因未能提供乙方履行合同必要的条件,甲方构成违约,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否则相反。
7 2008-07-30 22:53
如果合同约定与丙协商用其墙面作甲的宣传广告工作是甲的合同义务,甲方因未能提供乙方履行合同必要的条件,甲方构成违约,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否则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