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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未到期而已接到公司解除劳动通知书,本人不想再继续工作公司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未到期而已接到公司解除劳动通知书,本人不想再继续工作公司有赔偿吗 今天上班接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而实际本人的劳动合同到期时间是2015年12月31日,而收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2014年12月3日 。过后公司又发表道歉说是搞错了。本人现在想按公司的通知与公司解除劳劳动关系,请问这样公司需要赔偿吗
2015-01-04 18:25 邓秋桂(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谢崇慧律师  2015-01-04 18:51
可以申请仲裁
2 江珍来律师  2015-01-04 20:31
单位违法解雇你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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