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不合法夫妻,因感情不合,女方提出分手,男方不归还女方衣物和我姐陪嫁给我的首饰
不合法夫妻,因感情不合,女方提出分手,男方不归还女方衣物和我姐陪嫁给我的首饰 不合法夫妻,因感情不合,女方提出分手,男方不归还女方衣物和我姐陪嫁给我的首饰,我是否可报警?男方的彩礼都嫁过去,结婚三天后男方父母要我把东西去给他们保管和我嫁的首饰,当时我受于尊重他们,现在不还我可以报警吗?
2014-12-28 11:14 ask201……(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4-12-28 11:35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2 陈晓云律师  2014-12-28 11:41
属于法院管辖范围。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
3 李开宏律师  2014-12-28 12:08
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4 春秋法律服务团队律师  2014-12-28 17:16
如果他已经结婚,不归还可以告诉他妻子。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