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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处1年,未婚先孕,感情破裂,女方决定人流,男方提出分手费4万余元
相处1年,未婚先孕,感情破裂,女方决定人流,男方提出分手费4万余元 相处1年,未婚先孕,感情破裂,女方决定人流,男方提出分手费4万余元,我改如何起诉?
2014-12-06 09:44 短信用户(云南-曲靖)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袁琼飞律师  2014-12-06 10:35
分手费不会得到支持,未婚先孕也不犯法,人流费可以双方承担,其他的没有依据。如果没有明确的金钱借贷,债权债务关系,那么其他的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所以起诉什么的不管用。
2 陈晓云律师  2014-12-06 11:17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 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
男方要承担流产费用。
3 110网律师  2014-12-10 09:37
双方自愿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按手印。如果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根据协议内容直接起诉。
如果是口头协议,一方反悔,无法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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