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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起诉条件
是否构成起诉条件 金律师你好,是这样的,有一个A公司,在中国有办事处,然后我一个客人的不知道是谁(可能是他朋友,但我不认识)冒充A公司跟国内的一家工厂联系,这家工厂是A公司的其中一家供应商,然后我那个客人把我的名字,电话号码及详细地址提供给那个不知道谁(可能是他朋友,但我不认识)冒充A公司的人,我那个客人让不知道谁联系的供应商(A公司的其中一家供应商)联系我并寄东西给我,然后让我转寄给他,现在这家中国办事处发现了(我之前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只是出于我那个客人的认识)然后那家工厂提供了同这个不知道谁的往来邮件及寄到我们公司来的快递单,我和那家工厂往来的短信,然后说我同国外我那个客人合起来诈骗,这样够条件起诉我吗?或者这样我有事吗?
2014-12-25 22:46 johnsw(浙江-温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12-26 14:23
从表面上看有可能认定你为涉嫌诈骗,是否有事情要结合公安的认定和具体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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