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鉴定为七级,职工至今不上班,单位应如何处理? 职工08年1月发生工伤,今年经工伤鉴定为七级,职工至今不上班,单位应如何处理?有没有法律依据?
2009-04-09 14:37 ljn830……(天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年04月09日 14时57分
可以解除合同,给予补偿就行。
2 110网律师 2009-04-09 14:44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
3 110网律师 2009-04-09 14:46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 孙新律师 2009-04-09 16:08
可以向协商解除合同,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