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用公款炒股出现亏损金额达2500万 公司总经理自己名义向私人募集高息资金炒期货出现亏损,就以自己名义向公司借款再炒,当时有向董事长及财务总监(两人也是公司股东)说亏损由他自己承担。(董事长及财务总监也知道之前总经理已亏损好几百万。)故之后几个月公司账户分批转出2000万到期货账户中,每笔钱都有以上三人签名。请问公司如果起诉总经理,相关经手的财务人员要不要付法律责任?,
2014-12-08 21:03 小飞1233……(浙江-金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12-08 21:14
既然是向公司借款。且有经办人。那么经理和公司只是借贷关系。财务人员不承担责任。
2 倪振杨律师 2014-12-08 22:24
还需要看具体细节才可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