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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请仔细回答我提出的三点要求,谢谢
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请仔细回答我提出的三点要求,谢谢 我于2014年8月8号进入一家电子公司工作,10月8号上午还在上班,下午说我试用期不合格,公司跟我签订劳动合同为试用期2个月,现在我的问题1:10月8号算不算试用期,公司是否应该在10月8之前通知我?问题2:现在刚过去两个月,我才发现这个问题,才发现我的合法权力被公司剥夺,我现在还可以提出仲裁吗?问题3:我可以要求那些赔偿?
2014-12-08 11:16 xuxian……(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年12月08日 11时30分
你好!公司不得只跟你签订试用期合同,这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另外,公司说你试用期不合格,要辞退你,必须要有合理的理由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公司解雇你也是违法的。第三,你现在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具体事项可来电咨询。
2 江珍来律师  2014-12-08 11:19
可以仲裁,相要更详细的回答请找律师当面咨询!
3 孙新律师  2014-12-08 11:30
你好,公司应当在你上班后一个月内签订合同,如果不签署,应当赔偿。并且合同要对试用期进行约定。
4 110网律师  2014-12-08 11:31
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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