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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后,女方在外借款,男方不知道有借款,请问该笔借款男方有义务偿还吗
分居后,女方在外借款,男方不知道有借款,请问该笔借款男方有义务偿还吗 女方称是向朋友所借,但没有提供任何的借据证明该笔钱的存在
补充:可现在孩子在女方那里,说是作为孩子的生活费用,孩子只是知道在哪座城市,但不知道其住址  一审判决不离婚
2014-12-04 10:16 米老鼠118(河北-沧州)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2-04 10:20
这是可以上诉的
2 孙新律师  2014-12-04 10:24
你好!除非女方可以证明出处及去向,否则法院不会轻易认定借款。一审判决不离婚,等六个月后再起诉离婚即可。关于抚养权,需要从长计议。
3 王红影律师  2014-12-04 10:41
不是共同支出不是共同债务。
4 申维丰律师  2014-12-04 10:55
女方主张的这笔款项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和认可。
5 110网律师  2014-12-04 10:59
如果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以要求不予承担。
6 孙新律师  2014-12-04 12:51
你好,如果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话,你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7 李庆标律师  2014-12-04 14:24
有义务的
8 陈晓云律师  2014-12-04 15:52
无义务偿还
9 孙新律师  2014-12-05 16:50
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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