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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后,女方在外借款,男方不知道有借款,现在离婚中,请问该笔借款男方有义务偿还吗
分居后,女方在外借款,男方不知道有借款,现在离婚中,请问该笔借款男方有义务偿还吗 女方称是向朋友所借,但没有提供任何的借据证明该笔钱的存在
补充:可现在孩子在女方那里,说是作为孩子的生活费用,孩子只是知道在哪座城市,但不知道其住址
2014-12-04 10:14 米老鼠118(河北-沧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2-04 10:16
这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2 孙新律师  2014-12-04 10:21
你好!除非女方可以证明出处及去向,否则法院不会轻易认定借款。一审判决不离婚,等六个月后再起诉离婚即可。关于抚养权,需要从长计议。
3 110网律师  2014-12-04 11:00
只要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以不予偿还。
4 110网律师  2014-12-04 11:02
你好,如果女方所借款项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男方没有义务偿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原则来判决。
5 李庆标律师  2014-12-04 14:24
是有义务的。
6 陈晓云律师  2014-12-04 15:53
无义务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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