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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纠纷3
租房纠纷3 咨询3个问题:老房子是母亲的名下,目前母亲和我一起居住,我已经将老房子租出去,并与房客签订有协议(以我的名义签订),因老人很爱惜家里的老物件,总怕丢失,因此出租房时,没给老人打招呼,怕她担心,现在老人知道了,要以户主的名义收回房屋,这样是否可行?现在协议尚未到期,我计划将剩余时间的款项退还房客,但房客说要告我诈骗,这个罪名能否成立?这种情况我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房客什么损失吗(房客的东西完好无损)?
2014-11-30 02:50 tyq35(陕西-西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4年11月30日 12时12分
不构成诈骗,合同有约定的,你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房客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让对方向法院起诉维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请采纳。
2 朱君秀律师  2014-11-30 05:19
答:需要支付违约金,不是诈骗。
3 陈晓云律师  2014-11-30 09:52
你要承担违约责任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2-01 10:33
不构成诈骗,合同有约定的,要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房客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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