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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身损害纠纷
劳动人身损害纠纷 我的岳母在一学校食堂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大概做了将近三个月的时间因工作太累跟用人方商量过辞职,辞职报告也送了,但用人方没有理会。2014年11月20日在上班中不小心脚滑摔了一跤,后来经过中心医院诊断:1.脑积水2.急性轻型颅脑损伤 脑震荡 颅底骨折 3.右上1,3牙冠折。主治医生说要做开颅手术,手术费用大概六到七万元。脑积水之前可能有,但不明显,也没有任何不良症状。在医院住院一个多星期医疗费用将近4000元,但现在用人单位称脑积水不在工伤范围之内也不再支付任何医疗费用。为了这个事情双方谈了几天都没谈好,今天用人方拿出一合同要我们签订,要求我们现在出院,然后要求我们自己筹钱三日之内重新住院办理脑积水手术治疗。伤势恢复之后再去做个工伤鉴定。如10天之内我们因手术费用问题没做手术治疗,其后果将由我方自行负责,用人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如不签他们将不在理会。
人在医院住院一直到现在我们还不知道在主治疗哪方面。而且一下子实在是拿不出这么多钱做手术。我想请问一下我现在该怎么办,怎么样来保护我方的合法权益和人生安全。
2014-11-28 21:34 谭星明(湖南-株洲)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蒋良勇律师  2014-11-28 21:40
这个属于工伤,工伤中所产生的医药费用由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建议在单位委托律师介入办理,能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
2 张  静律师  2014-11-28 21:44
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 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26个月,8级20个月,9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0个月,8级8个月,9级6个月,10级4个月。
3 陈晓云律师  2014-11-29 09:52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情报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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