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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候车室滑倒是人身损害还是健康权还是安全义务保障责任纠纷
火车站候车室滑倒是人身损害还是健康权还是安全义务保障责任纠纷 2012.7无锡火车站候车室近检票口附近踩到酒后透明呕吐液滑倒受伤手术后,已17个月了。2013.7起诉案由是人身损害纠纷,2014.1.铁道法院突然传票案由改为健康全纠纷,这案由改变对谁有利?我当然不同意,主审法官说已跟律师商量过的,我说我没全权委托律师代我同意。我再问律师,他说不知道,我再追问法官,法官改口说案由法院说了算,律师和我都不能决定案由。请问法院不根据实际情况,不为弱势老百姓利益考虑,擅自改案由,是谁规定案由是法院说了算的?这案由改了我不同意法院不睬我,怎么办?我律师也没择了。谢谢广大律师指点明路,感恩求救。
2014-02-25 14:27 园区星空(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2-22 14:16
这是可以要求火车站承担赔偿的
2 孙童伟律师  2014-02-25 17:18
案由是由法院决定没问题。就你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没有太大影响。中止审理与延期审理区别表现在:中止是诉讼活动的暂时停止,恢复的时间无法确定,且中止程序的时间一般较长;延期审理只是推迟审理的时间,其他诉讼活动并不停止,下次开庭的时间一般能够确定,且推延开庭审理的时间较短。
3 翟方进律师  2014-02-25 17:25
找律师去处理就行了
4 孙新律师  2014-02-27 08:30
就您的提问回答如下 案由的最终决定权归法院 法院有权根据具体案情来确定法律关系 然后再确定案由 起诉的人可以向法院讲自己对案由的主张 但没有最终决定权 重复一遍 案由的最终决定权归法院
5 孙新律师  2014-02-28 20:38
民事案由规定在2012年已经修改,现分为四级案由。你所述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属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类。你所涉及的案件案由的改变,不会影响你所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关于鉴定部分,可以根据重新鉴定结论予以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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