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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及年休假待遇问题
工资及年休假待遇问题 请问一下:我是1982年入伍部队服役,1992年转业到地方兴业银行上班,2002年兴业银行借着政策的风,搞机构改革,把大部分的员工减员,付了一部分赔偿金,叫做买断工龄,还把协议书放在档案里,2003年,我到新企业上班,却一直不能把以前的工龄算为连续工龄,工龄及年休假都无法享受。请问:当时这个政策是否适用现在的企业体制,我能否正常享受“买断工龄”的那二十年的各种待遇。谢谢!
2014-11-25 15:35 四海为家11(福建-莆田)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1-25 15:41
这是可以申请仲裁的
2 李德力律师  电话:18100599261  2014-11-25 20:09
建议具体咨询当地武装部
3 110网律师  2014-11-25 15:46
可以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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