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公司自己的就业协议(非三方协议) 我前不久签了南京一个公司自己的就业协议书,那个东西的标题是《就业协议补充说明》,上面规定了一些单方面无故违约情况和违约金,但是我现在不想去那家公司,我需要支付上面规定的违约金吗?(我主要想了解一下有没有关于这方面的规定,有的话是怎样规定的)非常感谢!
2010-12-18 15:22 Ahp6589(湖北-武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18 21:23
是不需要的 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