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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赔偿问题
工亡赔偿问题 律师:您好,我的一个亲戚于2010年12月16日工亡,现在还没有给工亡认定书,我现在也想想咨询的是,如果工亡认定后,具体的补偿标准是按照2004年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按照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补偿?还是按照12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工伤保险条例》的修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的标准补偿呢?
2010-12-18 12:19 447267……(新疆)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志成律师  2010-12-18 13:10
我认为是20倍!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2-18 16:26
12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工伤保险条例》的修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的标准补偿目前还没有正式执行。
现在处理仍然应该按照2004年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2-18 16:30
你好!
   根据国务院通知,从明年起,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一次性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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