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赔偿后,家属间财产权属纠纷问题 女孩14岁,父母离婚一年后,父亲工亡。女孩母亲,叔叔,姑姑等与对方协商,赔偿20万多。赔偿协议书载有:赔偿权利人为该女孩,但后又另列一条20万中的4万多是亲属误工,交通,丧葬等费用,该4万多由叔叔当时领取。
因已离婚,后事母亲没管,由叔叔姑姑等料理。因在农村,办席坐夜等料理所花费很多没有发票。
现母亲监护人身份,和女孩找叔叔要回那4万多,叔叔称此款已用于办后事和支付亲属的误工,交通等,无法返还。
作为叔叔,该怎么办?
谢谢!
因已离婚,后事母亲没管,由叔叔姑姑等料理。因在农村,办席坐夜等料理所花费很多没有发票。
现母亲监护人身份,和女孩找叔叔要回那4万多,叔叔称此款已用于办后事和支付亲属的误工,交通等,无法返还。
作为叔叔,该怎么办?
谢谢!
2008-10-07 09:50 前度李郎(重庆)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年10月07日 09时58分
如果切实已经花费完毕 不必偿还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10-07 11:15
约定了4万元的用途,母亲不属于权利人,无权主张权利。
3 110网律师 2008-10-07 14:11
既然有协议,那么就按协议办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