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纠纷 我是母亲的小女儿,我父亲于1986年去世,我结婚后仍然与母亲居住在一起,1994年我母亲单位分福利房,我以母亲的名义购买了这套房子,2007年,我母亲通过公证,把房产赠予给我,现在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当时办赠予公证时由于我母亲的户口丢失,不能办身份证,公证处让我回我母亲的原籍派出所开个证明,派出所以我母亲的出生年月申请了一个身份证号,然后办理了过户手续,2010年我哥哥通过关系在我们现居住地补办了个身份证。现我母亲病重,我哥便说我们过户时用的是假身份证,还说我们做伪证,说房产有他的一半,现在打官司,我们能胜诉吗?公证还有效吗?
2014-11-11 23:00 龙虎门(湖北-襄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11-11 23:23
保留好当时你出资的证据,公证有效。
2 陈晓云律师 2014-11-12 08:43
在你名下,是你的财产
3 杨婷律师 2014-11-12 10:26
该房屋属于你的财产
4 110网律师 2014-11-13 10:39
你好!你母亲的赠与真实有效,且已经公证,房子已经过户,所有权归你,你哥哥无权主张房子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