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认购协议 老公和我的房改房拆迁,老公瞒着我自己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回迁安置房认购协议,乙方写了父亲。还有他和前妻的孩子三个人的名字,因为是老公自己私下去签的最下方乙方签名只有老公一个人,房产证办下来是老公和我的名字。请问我可以起诉房管局确认那份安置房认购协议无效吗?
2010-12-17 10:10 zPY2059(福建-厦门)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17 10:33
如果房产证有你名字,就属于双方共有,不用再修改认购协议。
2 110网律师 2010-12-17 16:50
您好:【1】房产证登记两人的名字,代表该房屋还是夫妻共有财产;【2】夫妻之间一般能够成表见代理,夫妻一方同意,另一方在合理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那么可以认可为夫妻的共同意思表示,从房产证上是两个人名字也可以看出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