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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仲裁的问题
关于劳动仲裁的问题 打扰了,麻烦您帮帮忙: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有一年的时间,期间也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工作期间,因为个人原因向该公司提出辞职,并出示的书面的辞职信。但我在公司人事部还没有同意辞职的情况下,并且我还没有把工作交接清楚的就没去上班了,以后的时间该单位停缴了为我购买的单位部分保险,但没有书面通知的辞退信。半年后,该公司因为在我在辞职的时候没有办理好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出现了一些问题,并造成了改公司一些损失,如果该公司现在打算追究我法律责任的话,我该怎么办?我是否是要对该公司进行赔偿?谢谢!
2010-12-16 12:22 zj8032……(四川-成都)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12月16日 12时32分
你好,那么要看此损失的造成和你离职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了,如果你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那么公司是有能力在短时间内安排好工作的,关键是看对方拿出什么样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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