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的做法是否合法? 我们的二层小楼(总共18家)建于八十年代,一楼是门面,开有后门,也有台阶,后由于烧烤摊被拆除,又有一楼房建于九十年代,两楼间有4-5米的距离,被一开发商置换所得,4-5米间距被开发商用于烧烤。今年我们装修、挖下水道,重新修建了台阶,可一天在夜里11点多,开发商伙同城建要拆除了台阶,说是违法的,我们与之争辩,说他们也是违法,随后城建回单位开具此处是消防通道,不准建台阶,拆除了。可此处建有烧烤的炉子,柜子。后门是否有建台阶的权利?开发商和城建的做法是否合法?
2014-11-02 23:50 bejgao……(新疆-博尔塔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1-03 07:47
这是可以申请复议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4-11-03 07:52
不合法,协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