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违约金的赔付问题 我在一家手工糖果店担任糖果师一职,合约上写到如果在36个月内辞职需要支付服务期违约金=(应服务月数-已服务月数)/应服务月数*培训费总额..培训费的话是人民币五万元,请问这合同是否合法呢?
2014-11-02 12:49 jinwei……(江苏-无锡)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4-11-02 13:02
有专项培训的,所支付违约金以未履行的合同期限应分摊的培训费为限。否则,不用支付。
2 秦宇律师 2014-11-02 13:43
如果有相应培训的话,需要支付约定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