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问题。 11月份到一家公司应聘,通知我11月6号(星期六)上班, 该月总共有22天正班。 其中11月6号是该月第一个周六,往后总共上了22天班, 公司却全部算作正班。无加班费,这样是否合理?到底是因该从任职日期开始算起还是从月初开始算起。
2010-12-14 08:54 fang10……(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电话:13418954058 2010-12-14 09:07
1,工资应从第一天上班时开始计算。
2 张文峰律师 2010-12-14 10:51
看你签的合同是怎么约定和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