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验房有问题未签字验收后开发商整改期间的物业费是否应该缴纳? 新房通知收房时验房发现有厨卫漏水、墙面空鼓、地面裂缝等问题,连续报修、检查发现未修好、再报修,连续四次,持续十个月,至今未完全修好。现在不想等开发商修了。去办收房手续,物业要求从去年通知收房时开始缴纳物业费,请问是否合理。
2014-10-27 10:12 drew16(湖南-湘潭)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亮律师 2014-10-27 10: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2 110网律师 2014-10-27 10:23
可以拒交,双方协商。
3 蒋良勇律师 2014-10-27 10:36
不合理。这部分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4 孙新律师 2014-10-27 11:31
不合理,如需帮助,可来电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