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问题 问 题: 律师您好,本人于2013年10月24日在工厂做事工伤,工伤鉴定结果是九级伤残。住院244天,其中医疗费公司出了,陪护费当时是给了50元一天,我的工资给是30块一天,陪护和我的伙食费20块一天。因为我刚进公司7天就受了伤,厂里的工资方式是计件的,而且当时劳动合同上没写明工资是多少,我那份劳动合同也没到我手里,现在公司要我写份赔偿的报告交上去,请问一下我辞工后应得的赔偿有哪些项目?有多少?谢谢.我工作的地方是长沙宁乡县
2014-10-26 10:51 k52259……(湖南-长沙)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4-10-26 10:54
可以主张至少19个月工资赔偿等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0-26 10:57
这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3 110网律师 2014-10-26 17:11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离职,还应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 110网律师 2014-10-26 21:05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离职,还应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建议面谈处理。
5 蒋良勇律师 2014-10-26 21:1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