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后的行政介绍信和工资转移单开具问题 我2014年5月份从原省直国有企业辞职,原单位有自己的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找新工作后,需要把人事档案转到市人才交流中心,但是交流中心说缺少行政介绍信和工资转移单,没法落档,找原单位开,说没有义务开,我该怎么办?
2014-10-22 15:53 muzire……(山东-济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0-22 16:07
这是可以申请仲裁的
2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4-10-22 17:29
是可以申请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4-10-22 15:58
应该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