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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通过劳动仲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怎样通过劳动仲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本人于2014年8月15日入职一家公司,入职后薪资和试用期都和之前谈得不一样,当时很想辞职,又不好意思开口,入职一个多月也没有签合同,中途催过公司几次,随后于9月17日签订劳动合同(日期是入职日期),薪资不是实际工资而是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10月21日向单位索要自己那份合同,单位说没有盖章,交次日去拿,次日再次索要,公司依然以未盖章的理由不给于,叫我等,现在感觉这个公司太可怕了,不想在这干了 ,我觉得公司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我该怎么维权?
2014-10-22 10:41 我是一个可怜……(四川-成都)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4-10-22 10:56
您好,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 110网律师  2014-10-22 10:42
你好,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3 110网律师  2014-10-22 10:48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 沈辉律师  2014-10-22 10:58
根据你描述属于劳动争议,单位做法不合理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
5 都燕果律师  2014-10-22 12:45
您好,您这属于劳动纠纷,您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6 刘杰律师  2014-10-22 14:47
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7 110网律师  2014-10-22 17:20
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建议你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8 110网律师  2014-10-22 18:07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将盖章后的合同返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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