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耕地分配调整纠纷 我户口在六合区农村,之前所在村组拥有耕田使用权,4年前我与前夫离婚,如今户口依然在村里,按理按法我应该拥有以前一样的耕田权益,但是村民小组以离婚为由拒绝今年耕田重新分配于我,村委会以支持大多数村民意见为由,将我排除在外并称之“土政策”,我农村户口,没有耕地就失去了一部分经济来源,请问他们是否侵犯我的权益?我能否维权成功?
2014-10-17 23:10 applel……(江苏-南京)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4-10-17 23:46
答:申请所在地政府出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