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农村承包法律咨询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变卖耕地所得收益分配的纠纷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变卖耕地所得收益分配的纠纷 我是河北省张家口市的一位农民,1992年全家从原来的村子将户口迁到了现在的村子,以前村子的土地已经收回,并在现在的村子分得了耕地和宅基地,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宅基地证和林权证,从92年一直居住到现在,期间参加了村里每三年一次的选举和其他事务,去年村委会将300亩地卖了(包括有我家的地),地里的树钱归树的所有人,地钱归集体然后再进行分配,但分钱时他们以我们是“外来户”为借口不给我们分(村里像这样的情况共有三家)。我想到法院起诉他们,请问法院能受理吗?如果能受理应准备哪些材料?谢谢了!
2011-04-07 16:58 gjj990……(河北-张家口)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任志盛律师  电话:18903132908  2011-04-07 21:33
你好,对你们的情况我表示同情,你们有权利参与分配。法院是可以受理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不明之处请电话联系本律师。
2 110网律师  2011-04-07 17:05
法院可以受理,胜诉的机率也比较大。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