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约,劳动赔偿问题 本人于去年6月进公司,公司一直都不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办理任何保险,社保。公司今年09年2月才跟所有员工签合同,合同期限一年。3月26日,公司经理无任何理由告知我被辞退,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通知,请问我能否拿到合同违约金?谢谢。
2009-03-30 13:27 liz(上海-虹口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年03月30日 14时30分
未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费用,并且由于公司属于非法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需支付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第47条的2倍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未劳动者在该公司供职的年限,1年补偿1个月,1年6个月以上的按照2年计算,未满6个月的计未半个月,另外,你提及6月进公司后,公司未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公司是违反了劳动法的,你可以要求公司补偿你去年工作至今天签订合同前的所有月份的完整工资。(建议你直接诉讼仲裁)
2 110网律师 2009-03-30 14:05
可以的,可以要求补交保险,支付双倍工资,给予赔偿。
3 李军律师 2009-03-30 14:5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补交保险和支付赔偿金。
4 2009-03-30 16:53
违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或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2008年6月至2009年1月未签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2008年6月至2009年1月未签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