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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各位律师解答
麻烦各位律师解答 我与前女朋友去年六月份同居了一个月,后因点小事分手了,我便回了老家,则留在了广东继续打工,回家后经家人相亲,交了别的女朋友,并同居了,十一月份的时候,前女朋友找到我朋友并要了电话,通知我她怀了孩子,已经几个月了,当时是有些不太相信,就不在理会,今年二月,她生下孩子,并发给我相片,我就从老家来到广东,但当时她要求我给10000块钱,因为我刚刚生意失败,欠下了近万元账,并且因为这事,刚分手的女朋友家的20000彩礼也拿不回来,为了借钱,所以我就在离她不远的镇上耽误了好几天,社会很现实,生意失败后,亲戚朋友都躲得远远的,都没有钱借给我,所以她最后给我一天时间,要求我只给3000也行,可是在那个时候,我实在无力在借到钱了,国家的银行都TM的给有钱有权利有势力的人开的,三天过后,她把孩子送给了给她付了3000元医药费的汕头本地人,从此把手要换了并失去联系,我无法找到她,也无法找到孩子,就此努力工作,今年下半年,我经济有所好转,虽不富有,但也还下了所有的账,便通过朋友的QQ找到她,经过努力,她也同意我们之间领证结婚,但孩子怎么要回来成了个大问题,需要付多少养育费,需要些什么手续,或许已经上了户口,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2010-12-08 10:57 suyong……(广东-汕头)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0-12-08 11:02
报警,追究她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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