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工伤是如何认定的?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部队女职工,现年36岁,于今年6月17日由其他单位调至部队直属招待所客房部,成为一名服务员,由于是旅游旺季,故劳动量极大。在工作了两个月左右时,开始出现全身疼痛,双手活动受限并肿大,后到医院检查,被确诊为强直性脊柱炎。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算是职业病,能否认定为工伤呢?谢谢。
2010-12-08 10:12 jNZ5393(新疆-乌鲁木齐)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08 11:39
请你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