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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
关于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 房子是男方父母婚前买的,付了30万现金用男方公积金贷款5万元并在一年内还清了(这些钱都是男方家出的,并且有相关收据和凭证)。房产证是婚后办理的,写的是男方的名字,女方为共有人。现在要离婚,请问这个房子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共同财产?请回复,感谢!
2010-09-16 20:44 小雨滴007(安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罗远水律师  电话:13966377656  2010年09月17日 09时22分
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既然该房产的主要出资是由男方父母提供,且房产证明确载明为夫妻共有,应视为其父母的同意或明确表示。同时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产所有权以产权登记为准。
2 王海波律师  电话:13013075727  2010-09-16 21:11
根据你的陈述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110网律师  2010-09-16 21:11
该房产应但属于男方个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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