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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签定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因遇急事,中途不得不离职。但老板拿出合同,让我不知怎么办.请问我可以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吗,如果解除是否会赔偿违约金。


合同如下:
          聘用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方同意后,甲方聘乙方为某某公司工作人员,时间从2010年10月12日至2010年10月12日,时间一年。
  一、乙方中岗后、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管理,不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五分钟之内扣十元,十分钟之外扣当天工资,误工半天扣三天工资及提成奖。
  二、乙方上班必须着统一服装,无故不着装上班者,罚款五十元。
  三、上班时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上班准则、职责、仪表大方,热情,不从事工作这外的事。
  四、合同签定一年,如中途擅自辞职、离职,保证金500无不退。赔偿甲方违约金2000元,并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其它损失。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010-12-05 21:22 静儿11(四川)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喻远军律师  2010-12-06 04:42
可以依法进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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