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甲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每天工作12小时 劳动合同:甲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每天工作12小时,月休两天,不给加班费工资2900元,请问能要回加班费吗?如果按照苏州政府最低工资+加班费估计4000左右。谢谢!
2014-09-16 13:22 短信用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9-16 13:23
这是可以申请仲裁的
2 110网律师 2014-09-16 14:32
你好
能要回加班费。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
每天延长工作时间加班的,应当支付150%的工资;周末安排加班的,应当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
能要回加班费。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
每天延长工作时间加班的,应当支付150%的工资;周末安排加班的,应当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