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送达的起诉书和开庭通知,被告快开庭了申请延期不到庭, 法院说邮寄送达如果被告不来不是有效送达。邮寄送达的离婚起诉书和开庭通知,被告开庭之前5小时告知原告由于被告申请延期不到庭,法院居然同意延期一个月。这个说法做法符合规定吗?
2014-09-16 09:59 紫薇花园(北京)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9-16 10:09
这是不符合的
2 孙新律师 2014-09-16 10:00
你好,正常,建议积极和承办法官沟通。
3 110网律师 2014-09-16 10:03
法院做法不违法
4 110网律师 2014-09-16 10:04
你好,法院的做法是合法的,建议积极与主办法官沟通
5 徐卫东律师 2014-09-16 10:07
你好,一般可以的,和承办法官沟通下。
6 李同红律师 2014-09-16 10:25
是的,可以公告送达。
7 孙新律师 2014-09-16 10:36
符合规定。
8 王艳玲律师 2014-09-16 10:38
可以问明延期的理由
9 孙新律师 2014-09-16 11:21
你好,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庭开庭,如果有其中一方不到庭,缺席审理,一般也是不判离婚,法官这么做自有道理。如果是其他案件,对方签收了传票而不到庭,法官可以直接缺席审理,而离婚案子关系到人身,具有特殊性。
详情来电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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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孙新律师 2014-09-16 13:01
你好,法院的做法是合法的,你可以与办案法官沟通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