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的离婚案,被告能申请延期开庭吗? 男女双发于2010年7月8日在法院成功调解离婚,调解书双方都签收了,女方在一个月内未履行调解书,男方在8月8日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11月底法院口头问女方是否还用之前的律师,12月上旬男方得知女方在12月初向法院申请了延期开庭,理由是生病,请问,强制执行的离婚案能申请延期吗?女方的理由法院怎么处理,为什么法院5个多月还不开庭呢?
2011-01-05 16:13 xiaomi……(山东-青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1月07日 13时14分
调解书一旦签完,案件即结束.双方应履行,所涉及的是执行的问题,执行是不需正式开庭的.
2 110网律师 2011-01-05 17:14
一、被告可以申请延其审理,这是他的权利
二、普通程序案子要在6个月内审结,你不妨再等等
3、如果被告不是必须到庭,如果你证据确实充分,事实认证清楚,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二、普通程序案子要在6个月内审结,你不妨再等等
3、如果被告不是必须到庭,如果你证据确实充分,事实认证清楚,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3 110网律师 2011-01-06 19:11
申请执行的案件是不需要开庭的,女方的说法并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