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结束后所谈转正条件不满意,辞职不发工资问题?希望大家帮忙献策如何维权,谢谢 公司每月15日结薪,试用期三个月结束,与老板谈转正时谈的条件与初入职时相差太大,不能接受,决定辞职。老板借口说辞职要提前一个月向公司书面申请,还要扣除公司培训费~就是那种每次开会时讲的公司流程。现在已经交接10天完毕,老板却以交接和所谓的培训不签辞职单,请问该公司这样做否合法?我该怎样维权?谢谢大家献策
2014-09-10 16:37 yanyan……(江苏)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菊香律师 2014-09-10 16:52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即可。
2 孙新律师 2014-09-10 17:33
可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3 110网律师 2014-09-10 17:35
您好: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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