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是否享受劳动法关于最低工资,养老保险,节假日加班待遇等保护 我就职于劳动局承认的公益性岗位,非志愿者,属于公安局代管,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已工作10多年,始终领着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且始终没有缴纳养老保险,从没享受过法定节假日待遇。请问这种性质的公益性岗位能享受那些劳动法规定的待遇保护。
2014-09-03 22:34 lhongy……(河北-邢台)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9-04 07:10
这是可以按照公司规定处理的
2 孙新律师 2014-09-04 18:11
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