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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中的二个棘手问题
公司清算中的二个棘手问题 我有限责任公司系国企改制企业,由于存在太多暗箱操作,伤透了股东的心,现虽未到资不抵债的地步,也基本决定清盘,但在职股东和退休股东(含即将退休的)之间存在分歧:1.清盘时间不知多长,是带薪,还是发生活费,还是什么也没有?2.对在职股东养老、医疗保险,是交到他退休,还是只交一、两年,还是不管?当然,清盘期间的都还同意交。请指导,谢谢!
2009-03-22 12:27 fsht48(湖北-武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3-22 19:06
属于股东有权决定的事项。
2 刘荣华律师  2009-03-22 13:19
是破产清算还是股东会议决议公司关闭。如果是前者,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程序办理,将公司资产清理后,按《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执行。如果是股东会议决议公司关闭,按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对你提出的两个问题进行表决。
3 孙光泽律师  2009-03-22 13:26
公司解散的方式很多,程序也比较复杂,建议请律师帮助操作。
4 孙新律师  2009-03-22 14:23
当面咨询律师。
5 110网律师  2009-03-22 20:20
你好,首先你们由股东大会对公司结算进行表决。成立清算组(应聘请会计师和律师参与)对企业资产等情况进行清算!对于相应费用的分配和职工安置由股东会授权清算组进行出路.清算的时间依据你们自己的配合而定!如有疑问可以需要律师 协助可以电话咨询武汉王建峰律师:1397121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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