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有五个:A、B、C、D、E。A已经和B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不到两个月。后来C单位待遇更好,A决定去C单位面试,但C单位要求A必须先辞职或者有B单位开具的同意面试证明。因为时间紧迫,来不急走正规程序,所以D(A的亲戚)某找到E某给A开了同意证明,但E某没走正规程序,因为E某手里有B单位的公章(此章为真),于是私自开了这个证明。后来,A拿着这个开好的同意证明面试通过,去C单位上班(此时已从B单位辞职,走的正规程序)。再后来,A和D关系破裂,D要挟A说当时开的这个同意函是没走正规程序开的,扬言要揭发此事,请问1.如果此时被揭发会影响A的工作吗?2此事被揭发A、D、E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3.如果此事A事先不知此同意证明没走正规程序,结果又如何?谢谢!
2014-08-29 15:00 vxlarr……(山东-东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8-29 15:24
这是可以与律师约时间面谈的
2 110网律师 2014-08-29 16:19
如果后果严重,D、E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由于你的事情比较复杂,建议与律师面谈
3 110网律师 2014-08-30 14:22
详细情况有待细谈,仅从上面陈述来看,A、D、E没有什么法律责任,E可能受到公司内部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