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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各位律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麻烦各位律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两个在校大学生晚上在校外打架,事情整个经过是:甲因为一件事情侮辱了乙的人格,乙心里面很愤愤不平但也没有进行报复,恰巧甲给乙打电话因为那件事情在电话里又骂了乙并约乙出来和他见面,乙个头比较小,甲个头比较大平时在学校也爱欺负别人,乙一听到甲这样约他心里既气愤又害怕,于是就在校外附近的商店买了一把水果刀防身,这时甲也找到了乙并看到了乙手里买的水果刀,但这时甲什么都不顾的就拉着乙进了校外附近的一个胡同里,于是甲就动手打乙,乙打不过就用刀吓唬甲,但甲还是继续拳打脚踢,乙被打急眼了就用刀划甲,恰巧划到了甲的左颈总静脉,当时血流不止,甲害怕了就拼命跑,不幸的是甲还被车碰了一下倒在地上动弹不得,乙跑上前去进行营救,并拨打了110电话报警,同时周围围观的人也拨打了120,甲同学换了两家医院最后由于医院没有血或者是医院因为没有人给甲交费用没有进行施救因左颈总静脉失血过多而死,这时的乙被警方怀疑并控制,在警察的第一次询问下乙没有承认自己用刀伤过他,在警察的第二次询问下乙承认自己用刀划伤了甲并交待了事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警方给乙立案侦查涉嫌故意杀人罪,检察院起诉也是涉嫌故意杀人罪,马上这个案子即将到法院审理……
以上是事情的经过,我想向律师们提出这样几个问题?
1.故意杀人罪是否成立?可否从辩护的角度争取到故意伤害致死罪?
2.法定情节的自首是否成立?乙的主动报案算不算自首情节?
3.医院因为乙没有交住院费用没有对甲进行积极营救该怎样理解?对乙将来量刑方面有什么帮助?
4.根据整个事情的经过乙应该判多少年?会是无期徒刑或是死缓吗?补充一点说,乙刚满18周岁
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2013-07-03 12:16 123654……(北京-东城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7-03 12:17
1 及时报警,建议做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以上,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 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3 各种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
4 建议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进展、帮助、取保候审、辩护等,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我的补充: 2013-07-03 12:21

根据你所表述应视为故意伤害致死,有自首情节。具体请来电详谈

2 风志律师  2013-07-03 12:19
你好,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3 常路律师  2013-07-03 12:56
您好!
1 涉嫌故意杀人罪;
2 建议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进展、帮助、取保候审、辩护等,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3 详情来电咨询。
4 李建成律师  2013-07-03 13:19
您好!我建议您及时报警,建议做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以上,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5 赵江涛律师  2013-07-03 14:09
建议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进展、帮助、取保候审、辩护等,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6 怀向阳律师  2013-07-03 15:46
1、涉嫌故意杀人罪,但也有可能成立故意伤害致死。

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致死是有明显的区别的,两者的主观要件不同,故意杀人是以杀人为故意,故意伤害只是以伤害为目的。区别故意杀人罪同故意伤害罪的关键,就在于两罪犯罪故意内容不同。故意杀人罪的故意内容是剥夺他人生命,希望或放任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内容只是要损害他人身体,并不是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使伤害行为客观上造成被害人的死亡,也往往是由于行为时出现未曾料到的原因而致打击方向出现偏差,或因伤势过重等情况而引起。行为人对这种死亡后果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完全是出于过失。因此,不能将故意伤害致死同故意杀人等同。同样,也不能将杀人未遂同故意伤害混为一谈。对于故意杀人未遂来说,没有将人杀死,并非由于行为人主观上不愿作为,而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不能作为。被害人没有死亡是出于意料之外,完全违背其主观意愿的。而在故意伤害情况下,被害人没有死亡,完全是在行为人的意料之中。判断犯罪人主观故意内容、不能单凭口供,或仅根据某事实就下结论,而应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全面分析案情。根据发案原因、行为发展过程、犯罪工具、行凶手段、打击部位、打击强度、行凶情节、作案时间、地点、环境、犯罪人与被害人平时关系、致人死亡或未死亡的原因、犯罪分子一贯表现和犯罪后的态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如果使用致命武器打击致命部位,你再怎么狡辩也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2、可以认定为自首。
3、乙对甲消极救助的行为,只能做为一个定罪与量刑的情节考虑。
4、已满18周岁,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自首可以从轻。
7 赵虎律师  2013-07-03 16:30
可以来电详细咨询。问题比较复杂。
8 赵亮律师  2013-07-04 15:17
1,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乙用刀划的部位是甲的颈动脉,明知是致命部位仍然用刀去刺,属于故意杀人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伤害后几集送医并报警,属于自首行为
3,积极营救可以申请从轻处罚
4,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乙很可能判处无期徒刑。
具体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量刑轻重还要看案件详情、证据情况及法官判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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