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请帮忙解答一下,急,感谢,谢谢 我在一个公司工作了8年,现在那个高层看我越来越不顺眼,想把我解雇了。当然,公司人事部知道如果现在解雇的话要赔一笔钱,想我调到同城但比较偏远的地方,但是,我不肯,我知道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但现在公司发了一封警告信给我,前面说的冠冕堂皇,但最后一句说,“如有再犯,公司将解雇并不进行任何赔偿”,我没有签没有承认,因为我是做投诉部门的,被一些不讲道理的顾客投诉自己是难免的。想请问一下,他说不进行任何赔偿这样合法吗?我拿着那个警告信去告他有用吗?请帮帮我,谢谢。
2014-05-02 16:27 ClarkF……(广东-广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02 18:22
用人单位是违法的
2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4-05-02 19:11
你好,用人单位这样做,是违法的。
3 孙新律师 2014-05-02 16:31
情况不妙,他们在想法辞退你,而不想补偿。你现在则做法最好低调,服从分配,等度过危机后再从长计议。
4 柴海艳律师 2014-05-02 16:32
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制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不能达到上诉要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 我的补充: 2014-05-02 16:32
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不能达到上诉要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
5 陈晓云律师 2014-05-02 18:42
属于违法辞退,你有权要求继续上班或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6 110网律师 2014-05-03 13:39
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具体情况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