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要求是否合理 甲方将毛坯房租给乙方(是房屋中介人员)并同意其装修后转租,约定租期三年,到期专修物归甲方,无约定乙方有续租权。租期内乙方和实际居住人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超出乙方租期的时间,现乙方三年期满,甲方不同意乙方续租(付租金和交水电费总拖延)实际居住人要求继续居住,甲方同意,居住人向甲方交了房租。乙方以甲方以有优先居住权和甲方与居住人串通为由,要求居住人必须搬出,并拆毁所有装修物恢复到毛坯房还给甲方,不然就送花圈上门,乙方的要求有合理合法吗吗。请律师指点。
2014-08-28 10:45 rdsrds(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4年08月28日 10时48分
乙方作为承租者 在同等条件下 有优先承租权 但是对方由于违约 可以解除与其签订的合同 不同意与其续约
2 110网律师 2014-08-28 10:49
当然合理的